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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药学院本科生科技研究项目(STRP)计划实施方案
2006年06月06日 13:02 作者:admin 返回列表

  为全面推动我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探索我院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特制订本办法。
一、目标和宗旨
  (一)贯彻学校的人才培养指导思想,围绕培养适应2l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有较强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科技和管理人才的育人目标,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勇于创新、锐意进取、迎接挑战”的宗旨,大力开展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通过资助、培养一批优秀学生科研项目,推动我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水平的提高,形成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良好条件和氛围,努力造就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学术科技创新人才。
二、组织机构
  (二) 本科生科技研究项目(以下简称“STRP”)计划实施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河南大学药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菊芳
  副组长:宋 丽 胡国强 陈洪轩
  成 员:张尽廷 邢煜君 谢纳泽 陈松林 吕 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团总支
  办公室主任:谢纳泽(兼)
  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STRP”计划实施的各项工作,包括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制定及调整“STRP”计划的主要政策措施;审查审核“STRP”计划实施计划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决定先进个人和团队的表彰和奖励等事宜。
  (三) “STRP”计划资助项目的评定和审核由河南大学药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专家评审指导委员会负责。
  主 任:许启泰
  成 员:张保国 胡国强 王 玮 韩 光 李 钦 万绍辉
  专家评审指导委员会是学生学术科技创新项目的评定和审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确定各项目的资助与否和资助额度,对受资助项目进行指导,并对“STRP”计划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 “STRP”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是河南大学药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团总支,以下简称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组织实施“STRP”计划,包括作品申报、作品评审、“STRP”计划专项经费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三、经费采源
  (五)由学院每年拨出1万元设立“STRP”计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持本科生学术科技研究,奖励优秀的学生学术科技成果,帮助有前景的成果转让与开发。
  (六)积极引进内、外资源,接受院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对学生学术科技创新行动的资金支持,旨在奖励优秀的学生科研课题,推动并促进学生科研成果的转让与开发。
四、项目申报
  (七)在读的药学院所有全日制本科生都可以以学生个人、项目小组的名义申请“STRP”计划研究经费支持。
  (八)申报项目的类别分为人文社科经管类(A类)、医药化工类(B类)两大类别;项目的形式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含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项目的申报作者限二年级学生。
  (九)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十) “STRP”计划项目周期一般为一年。每年5月接受项目申报。
  (十一)已获得资助项目在结题后,根据项目研究的需要,可以申报第二次资助。
五、项目评审
  (十二)每年6月份进行项目评定。
  (十三)项目评审工作由河南大学药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专家评审指导委员会委员负责。
  (十四)项目评审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申报项目的研究前景、创新性、可行性等方面做出评定,确定其能否获得资助及资助等级。
  (十五)首次申报项目的评审分为初审和终审两轮:初审主要通过各申报材料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评定,实行筛选,选拔出有价值、有潜力的项目作为候选资助项目,参加终审答辩。终审通过公开答辩的形式对申报项目进一步评定,确定资助等级。
  (十六)第二次资助申报项目的评审直接进入终审的公开答辩会。
六、项目资助
  (十七)项目资助按类分别设一等资助、二等资助二个等级。
  (十八)A类的一等资助项目,每个项目以人民币1000元为基准;B类的一等资助项目,每个项目以人民币2000元为基准;同时结合每个项目实际的资金资助需要,可以上下浮动。
  (十九)A类的二等资助的项目,每个项目以人民币500元为基准:对B类的二等资助项目,每个项目以人民币1000元为基准;同时结合每个项目实际的资金资助需要,可以上下浮动。
  (二十)资助经费统一通过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程序发放。
七、项目管理
  (二十一)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追踪受资助项目的进展情况,每年年底举行一次“STRP”计划支持项目进展汇报会,由院专家评审指导委员会组织听取汇报。次年6月进行项目结项。
  (二十二)“STRP”计划资助项目应在指定时间完成研究计划,并向提交成果报告。对于研究前景较好的项目,可以申请第二次资助,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论证后将对其追加资助。
八、表彰与奖励
  参照《药学院关于参加全国、河南省及河南大学“挑战杯”竞赛活动的奖励办法》执行。

河南大学药学院
200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