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学院安全防范与综合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安全制度
1、学院楼内严禁明火、禁止吸烟。
2、实验用化学药剂或试剂应根据教学和科研需要分批次采购,并应严格按其火灾危险性分类别分柜、分区存放。
各实验室人员在进行实验时不得脱岗,不得违规操作。因教学、科研活动必须使用电磁炉、酒精灯等高温和明火器具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应规范操作,实验过程中不得出现滴、漏、洒乙醇等易燃可燃液体,实验操作台及其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及其他易燃可燃物品;实验室内存放的试剂不能超过当日当次的实验用量,严禁将化学危险品长期存放在实验室。
3、教室、实验室内严禁私拉乱扯电路,确因教学和科研活动需要,须向学院主管领导(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电气专业人员安装。各科室下班前检查水、电开关状况,并在人员全部离开房间时要关断电源、水源等的阀门,关闭门窗,房间通向走道的门应落锁。
4、全体师生都要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任何人不得擅自封堵疏散通道、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全体师生都有保持消防设施和灭火设备完好的义务,任何人不得损坏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各实验室对配备的灭火器材应妥善保管,保持其处于能完好使用的状态。
5、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排除,对不能当场排除的较大隐患应及时上报,并根据隐患所处部位或场所提出整改措施或建议。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对全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进行巡查、检查,发现损坏的应及时报修。
二、防盗制度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门卫制度。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责任制。
2、加强巡防和检查。各办公室、实验室、教室下班(课)时要关闭门窗、房门落锁。重点实验室应配置并安装防盗门、窗。
3、配合校园管理处,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师生进行防盗及安全教育。
三、重点部位安全制度
1、各实验室对实验仪器和设备应指定负责人,实行仪器、设备专人保管制度,负责仪器和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修保养,对仪器和设备建立铭牌和档案,分类管理。
2、各类仪器、设备应保持洁净、完好,规范使用,严禁擅自拆卸任何仪器、设备。对整体式仪器或设备不得任意挪动主体设备及其附件,不得擅自拆分主体设备及其附件或配件。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归还,管理人员应对仪器、设备的完好状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使用情况进行登记,经手双方确认后签名、入档。
所有仪器、设备应严格按照其出厂摆(存)放要求进行摆(存)放,加强防盗、不得损坏。对长期或近期不用的设备和仪器应存放在指定的位置,并加强防尘、防潮等保护措施。
3、仪器或设备若有损坏或遗失者,应由设备责任人填写报告并由教研室主任或设备负责人查明原因,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涉及严重事故者应将情况及时报告上级。
4、实验室应严格执行水源、电源的使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实行人走断电、关窗、锁门制度。
四、日常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遵守学校的各项校规校纪,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脱岗、窜岗,因故不能到岗者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岗者,均以旷工论处,并对由此引发的事故负责。
2、值班期间,应注意防火、防盗,发现火灾隐患及其他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意见。发现可疑的人员,要盘问清楚,如遇有偷盗行为,要机智勇敢,配合保卫人员或民警捉拿盗贼。工作时间严格纪律、不做与工作无关或影响他人的事情。
3、领导严格执行查岗制度,及时掌握日常值班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不因失职发生特大刑事案件、恶性事件,确保我院治安和校园稳定。
五、节假日值班制度
1、严格交接班记录制度。
2、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特别是重点部位要观察门、窗关闭是否完好。注意防火、防盗、防水渗漏和人身安全,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发生恶性事故应及时报警。
3、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因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