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您的位置: 首页 >> 学院概况 >> 规章制度 >> 正文
药学院关于参加全国、河南省及河南大学“挑战杯”竞赛活动的奖励办法
2003年05月20日 11:33 作者:admin 返回列表

  “挑战杯”竞赛包括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其宗旨是“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目的在于激励广大高校学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并在此基础上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研上有作为的优秀人才,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蓬勃发展。  为激励我院学生参加全国、河南省及河南大学大学生“挑战杯”竞赛活动,鼓励教师指导学生科技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创新氛围,体现我院整体科研水平和办学实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在全国、河南省及河南大学“挑战杯”竞赛中获奖的本科生、研究生及获奖作品的指导老师。
二、奖励细则
  1.学生在“挑战杯”竞赛中获奖的,院里根据其获奖级别颁发相应奖金。具体为:在全国“挑战杯”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的,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和500元;在河南省“挑战杯”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的,分别奖励1000元、600元、400元和200元;在学校“挑战杯”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的,分别奖励500元、400元100元和50元。
  2.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获奖情况,给予其1/2比例的奖金。
三、附则
  1.合作完成的作品按一件作品奖励。
  2.同一件作品获不同级别奖项,按奖金最高奖项给予奖励。
  3.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学生科研作品评审小组。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河南大学药学院
200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