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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国际交流专家的延聘政策
    2021年04月02日 15:15 作者:admin 返回列表

    聘用单位若决定延聘外国专家,需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出加盖聘用单位签章的书面申请,阐明延聘理由,经学校同意后,方可为外国专家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许可》延期手续。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延期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办理,《居留许可》延期由聘用单位负责办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延期

    材料清单:

    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要求及格式备注材料提供者
    河南大学外国人来华申报表(长期Z签证)原件电子word文档格式
    学院填写并盖章
    申请人简历原件电子需载明申请人自高中以来的教育经历及工作经历。
    PDF,小于1M。

    申请人
    申请人及随行家属的护照及有效期内的居留许可原件电子PDF或图片,小于1M。
    申请人
    申请人及18周岁以上随行家属体检证明原件电子郑州市金水路93号,河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签发时间均在6个月内。
    PDF文档,小于1M。

    申请人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电子含二维码生成内容。
    PDF文档,小于1M。

    申请人
    聘用合同或派遣证明原件电子应提供中英文合同,应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学院),不得涂改。
    PDF文档,小于1M。

    学院签字盖章及申请人签字
    保证书原件电子保证申请人在华期间遵纪守法按时出入境等。
    学院出具
    保险原件电子至少包含人身意外伤害和疾病保险两个险种
    申请人
    备注:
    1.外籍华人也需办理外国专家聘用手续,办理时请确认其国籍。
    2. 所有外文材料(护照或国际旅行证除外)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院系公章。
    3.除外专局提供的合同模版外,用人单位也可自行拟定合同,但需要符合外专局对合同的相关规定。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延期业务需在许可到期30日之前,由我处将材料提交至外国专家局,请各单位自行把握时间(建议许可到期前至少45个工作日内办理体检等事宜)。
    5.请将电子版材料发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feo@vip.henu.edu.cn。
    6.依据国家外专局规定续聘不再发放新的工作许可证(延聘成功,系统自动更新证件信息内容),请妥善保管证件。

    二、《居留许可》延期手续

    受理时间:现有《居留许可》到期前

    办理地点:开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市民之家3楼B区)

    材料清单:

    序号所需材料名称材料说明
    1申请人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护照原件需交出入境管理部门;复印件需包含个人信息页、签证页及最后一个入境章页。
    2申请人近期2寸照片一张。白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页A4纸上;工作证上二位码扫描内容也需复印。
    4介绍信原件,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具。
    5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上年度表现证明(申请延期)。学院出具盖章。
    6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内需包含外籍专家姓名、护照号码、国籍等基本信息。
    7外国人在华临时住宿登记表由居住地所辖派出所出具。
    8外国人签证申请表原件,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具。
    9背景调查表此项仅需来自某些相关国家的外国专家准备,国家名单请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咨询(背景调查表由居住地所辖派出所出具)。
    10原具有中国户籍者须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外籍华人)。 
    备注:1.拿到居留许可后扫描成PDF发送至feo@vip.henu.edu.cn
    2.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的,需提供清晰的复印件。
    3.以上证明若是境外出具的证明,均须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均需提供翻译,同时提供认证件和翻译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居留许可》须携带现金支付,不能使用支付宝或者微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