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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评先奖优工作的通知
2026年05月10日 09:50 作者:admin 返回列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评先奖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药学院2026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

(一)评选项目

河南大学三好学生、河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河南大学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二)评选名额

河南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名额根据学校下达指标;单项奖学金不限比例,符合条件者(以成果申报系统目录为准)均可申报。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评选推荐

学院将制定评选细则并通过官网、公告栏公布。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年级提出申请,经年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资格审查后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公示3天。

(二)单项奖学金申报

申请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于5月11日17:00前登录“河南大学实验实践教学创新管理平台”进行成果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学院于5月14日上午11:00前对线上申报的获奖项目完成线上审核。

(三)材料与系统填报

各年级按学院要求完成遴选并进行年级内公示,并在5月17日前报送相关材料;学院公示无异议后5月21日前统一上报学校。学院根据公示名单对线上申报的获奖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名单需与学院公示名单保持一致。学校审核通过后学院从“河南省资助在线服务系统”下载打印相应拟获奖个人登记表,由学院自行存档保管,暂不需报送至学生处,后续盖章事宜等待另行通知。

(四)学校审核、公示与表彰

学生处汇总结果审核后,将拟获奖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学校予以行文表彰。

(五)组织领导及纪律

学生评先奖优工作关注度高、影响面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校发〔2017〕235号)和《河南大学药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评先奖优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选工作顺利推进。

河南大学药学院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