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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02年11月06日 11:34 作者:admin 返回列表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为大学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休息环境,根据《河南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特指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第一条 学生宿舍秩序管理
  1.学生必须在指定房间住宿,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换。
  2.学生必须凭校徽、学生证出入宿舍楼,服从管理人员的检查、询问。外来人员须凭本人证件在值班室登记后方可进入学生宿舍。
  3.学生必须按时上课,晚上按时回宿舍休息,宿舍楼于上午八时到十时落锁,晚十一时至次日五时半落锁。特殊情况需凭学生证向本楼管理人员申明原因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出入。
  4.各年级辅导员和各宿舍寝室长,要加强对学生晚归和夜不归宿现象的管理。各宿舍楼的辅导员要实行轮流值班制度。有夜不归宿的学生,寝室长要及时报辅导员。学院每月对各年级的学生住宿情况检查一次,每学期评比一次。本寝室有夜不归宿学生而不及时上报者寝室长不得参评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
  5.开封市的学生,如在学校宿舍住宿,不得随意离校回家住,否则按随意外宿处理。
  6.学生不得在外租房住,如有特殊原因,不适宜和学生住在一起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院党总支副书记审核后,报学生处批准。
  7.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在午休、晚自习和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宿舍区安静,晚上按时熄灯,不得在宿舍区内高声喧哗、打闹、播放收录机、打牌、下棋和搞其他影响别人休息的活动。
  8.爱护公物,对家具、门窗、玻璃、电器等设备,不得随意调换、拆装。如有丢失和损坏,要照价赔偿,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条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
  1.坚持宿舍值日制度。全体学生实行轮流值日,值日生必须于每日上午八时前将卫生打扫完毕,并负责保持室内摆设整齐、地面清洁、窗明几净。全体成员应自觉维护宿舍的卫生;对不遵守宿舍值日制度的同学,寝室长可根据情节轻重帮助纠正,或及时向辅导员反映处理。
  2.宿舍内要注意整体布局,讲究整洁,创建文明健康氛围。
  3.保持走廊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泼脏水,不乱倒垃圾;不准在盥洗室乱倒剩菜;不准向窗外乱抛杂物,不在宿舍内吸烟。
第三条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
  1.加强学生宿舍设施安全管理。宿舍内外不准私自移动、拆装电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管理员,派专职人员修理。擅自拆装者,损失一律由肇事者负责。
  2.宿舍内严禁使用与保存电热杯、电热毯等电热器具和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酗酒等违法违纪行为。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药学院党总支

2002年10月